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新《规定》)精神,学生处相关人员到省教育厅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于6月底召集我院各系学管人员学习,由宋文娟老师解读《规定》精神。
本《规定》共7章,分别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四章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第五章奖励与处分;第六章学生申诉;第七章附则。
宋文娟老师在会上就每个章节中新增添和修改的内容进行了详细地讲解,各系学管人员认真研读,提出不解之处。学生处也根据新《规定》精神重新修订了我院的学生管理手册,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