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简报
督导处主办 第6期 2019 年6月20日
以督查学期实训室利用率为突破口
推动二级学院实训室绩效考核工作
实践教学是实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体现高职院校办学特色的中心环节。实践能力不是单靠理论教学就可以培养的,而是要靠不断训练才能掌握的。而实训室(包括校内的实验室、实训室、实训场地等各类实践教学场所)是高职院校进行实践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在一定程度上是保证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反映高职院校实力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提高实训室的利用率,表明学校有限的教学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也是综合反映高职院校在管理水平上、制度建设上、人员合理配备上的一个重要因素。
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更好地培养高素质技术型、技能型人才,实训室绩效考核已经成为我校“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题中应有之义。实训室绩效考核的内容基本包括:实训室利用率、实训室开放、社会服务情况、仪器设备完好率、物资设备管理、实训环境建设等相关指标。督导处结合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大检查,重点针对学期实训室利用率进行专项督查。学期实训室利用率(%)=学期使用课时/学期额定课时=学期使用课时/352;学期使用课时=实践教学课时+开放课时+社会服务课时,本次专项督查暂不考虑开放课时与社会服务课时及其他使用课时,主要参照实训室使用记录确定。每学期按16周,每周按22课时计算,学期额定课时=16×22=352;各二级学院实训室利用率(%)=实训室利用率之和/实训室个数。各二级学院实训室利用率见下表:
二级学院名称 | 实训室个数 | 实训室利用率(%) | 备注 |
机电工程学院 | 8 | 20.88 | |
生物工程学院 | 10 | 14.03 | |
经济管理学院 | 5 | 26.93 | |
车辆工程学院 | 11 | 42.56 | |
电子信息学院 | 22 | 23.24 | |
能源化工学院 | 10 | 10.80 | |
社会文化旅游学院 | 11 | 8.32 | |
总计 | 77 | 21.05 |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文件第16条“有效开展实践性教学”明确规定: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都要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要占总课时数一半以上。高职教育如果不在实践性、专业性方面发挥优势,满足社会经济建设发展的现实需要,其毕业生就会失去就业市场,其办学就会缺乏生命力。此次实训室利用率专项督查旨在促进各二级学院管理者和教学人员对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应该有个正确的认识,以便采取措施,调动广大教师、实训室指导教师进行实践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实训室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实验实训设备为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功效,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携手努力把我校创办成有特色、有内涵、有品牌的现代化高职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