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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中市深化产教融合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7日  阅读次数: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晋中市深化产教融合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9〕18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深化产教融合2019年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

 

 

 

 

 

 

 

 

 

 

 

 

 

 

晋中市深化产教融合2019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发展,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10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产教融合现状,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把握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人才和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推动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促进就业创业,引领和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二、年度目标

2019年重点在构建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新格局、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及驻晋中高校特别是应用型高职学校的主体作用、强化产教融合政策支撑保障三个方面发力。宏观上,发挥好政府统筹作用,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促进教育和产业、专业和职业、就业和市场的联动发展。微观上,促进人才供需两端相向发力,引导产业需求融入人才供给,促进产教融合供需对接,支持校企协同开展人才培养、应用开发和协同创新。政策上,着力完善政策支持,在投资、财税、用地、金融等方面激励保障、协同支持,强化组织实施。工作推进中重点聚焦调动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研究机构以及社会组织同心同向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晋中市作为山西省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为进一步加强对产教融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统筹做好产教融合工作,参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山西省促进产教融合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晋政办函〔2018〕108号)中组成单位,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晋中市促进产教融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市科学技术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山西农谷管委会、人行晋中市中心支行、晋中银保监分局、市总工会、市工商业联合会等1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二)加强产教融合规划引导。要将产教融合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2019年启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前期工作,重点对产教融合工作开展课题研究,结合我市转型综改示范区、山西农谷建设、乡村振兴、能源革命、创新创业等战略部署,统筹优化教育和产业结构,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建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启动晋中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工程。晋中职业教育园区选址榆次区龙湖东街沿线,占地1.15万亩,预计投资235亿元,集聚10所以上高水平职业院校,师生15万以上。首期工程拟合并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晋中卫校、晋中体校、晋中艺校、晋中职业中专等5所学校形成新的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先期入驻,占地1500亩,总投资30亿元,2019年部分主体工程完工。同时上马职业教育园区“七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创造条件创办晋中应用技术本科大学。与此同时,引进一批省内外优质职业院校,形成办学区域集中的晋中职业教育园区,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科技协同创新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深度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打造全省一流、现代产业体系协同创新发展的产教融合示范区,为山西转型发展提供职业技术人才支撑。(市教育局、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以晋中职业教育园区和新能源汽车园区为依托,加快晋中特色现代产业体系协同创新发展。支持市属高职院校和省中职示范校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共享技术技能实训设施,共建重点专业、名师工匠团队、精品课程,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支持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加强产教融合实训环境、平台和载体建设,将实体经济项目和研发生产企业引进校区,实行“校中厂、厂中校”办学模式,推进合作育人、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市教育局、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储备库。对于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或兼具生产、教学功能的专业化实训基地,或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联合职业院校、高等学校,面向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重大技术技能需求,建设服务自身员工培训和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学生生产性实习的高水平、专业化实训基地两类项目,积极纳入晋中市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储备库。2019年完成我市储备库并上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待国、省扶持政策出台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储备项目,积极争取国、省投资及有关政策,提升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企业和学校要积极创设条件,充分发挥校企双主体作用,将实训基地建设成为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平台载体,使建设成果多方受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做好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市和试点校工作。力争晋中市在全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市起到示范作用,一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与企业签订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协议。引导行业企业参与学校专业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人才培养各个环节,实现专业设置对接产业需求、课程内容对接职业标准、教学过程对接生产过程。鼓励企业依托学校设立产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实验室、创新基地、实践基地。推行面向企业的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共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鼓励院校多形式、多渠道聘任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技能人才担任学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引导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在职业学校设置职工培训机构,按照规模以上企业接受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岗位数不少于企业技术岗位数10%、大中型企业每年提供的职业学校教师顶岗实习岗位数不少于在职员工数0.5%的标准,引导企业落实接受学生实习实训的责任。开展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工学交替和订单培养,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市教育局负责)

(七)建立职业教育技能名师人才库。制定出台《晋中市职业院校技能名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启动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建设工程,面向全市职业院校重点打造10个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基本涵盖我市职业学校开设的主要专业,引导教师掌握先进专业技术,提高实践教学能力,在技能大赛、教学教研、学徒制建设、技术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为我市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骨干力量。落实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试行新进专业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制度。鼓励职业学校设立15%的流动岗位吸引企业技术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面向企业聘用高层次专业人员、能工巧匠到学校任教。(市教育局、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完善专业设置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晋中职教集团的功能与作用,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健康养老、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物流、旅游业、金融业、科技服务与文化创意、节能环保等多个领域急需紧缺学科专业。2019年重点推进高端装备制造、重要基础铸造、现代物流等专业的建设,推进专业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定期开展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适应调研,指导职业学校的专业审批和开设、教育教学改革等事项。(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持续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支持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坚持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改进办学准入条件和审批环节。有序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支持企业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参与公办职业院校办学,探索举办体现产业特色的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共同创建科研机构,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和技术工艺产品开发中心,深度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支持市域内行业骨干企业联合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晋中产教融合联盟和职业教育集团。建立校企互派工作人员机制。(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建立政府和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经费的共担机制,企业应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教育培训经费的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加强对企业使用教育培训经费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且拒不改正的企业记入企业信用记录。继续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2019年全市培训城乡劳动者50563人。将岗前培训支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继续做好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提前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创新“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在加强企业岗前培训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在岗职工培训的比例及人数,特别是把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合格人员纳入“五小”竞赛项目带头人评选范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人才培养需求导向。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平台作用,以人力资源市场为依托,向参加招聘会企业征集人才需求信息,通过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定期向社会发布我市企业人才需求信息,印制全市企业岗位需求目录,向求职者免费发放。2019年组织企业进入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农业大学、晋中学院、中北大学商务信息学院开展专项招聘活动,形成常态化服务机制。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充分发挥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开展以提升技能为主的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鼓励培训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对鉴定考评合格的学员发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服务重点企业开展校企对接活动,组织省内部分高校、技工院校分别为吉利汽车、晋能光伏等市重点企业开展用人服务的校企合作活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充分发挥省高校新校区的资源优势,创新“产学研用”合作模式,进一步推进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深度合作,主动入企入校,推动100户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其中高校新校区驻地其它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项目合作力争达到三分之一以上。2019年重点推进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脑震宁颗粒二次开发、晋中经纬天盈机械有限公司的智能纱管检测机、山西亮龙涂料有限公司的水性包膜彩砂技术开发项目、山西德元堂药业有限公司的基于网络药理学的注射用红花黄色素的分子机制及临床精准定位研究等合作项目的实施。围绕我市重点特色产业集群,按照自愿互利、职责明确、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行业骨干企业为龙头,联合科研实力雄厚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创建一批校企合作技术创新联盟,2019年重点推动光伏电池及组件和装备制造中专项行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大成果转化力度。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依托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开展科技成果登记、交易和转化服务;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市级科技计划每年扶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15个。(市科学技术局负责)

(十四)加快协同创新载体平台建设。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开展协同创新,加快建设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平台,2019年各类载体平台总数达到50家左右,新培育2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8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快山西农谷农民职业培训中心建设进度。结合山西农谷战略,打造具有特色的农民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力争2019年7月山西农谷农民职业培训中心投入使用,进一步发挥农谷在推进山西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引领带动农民增收方面的重要作用。(山西农谷管委会负责)

(十六)建设“山西农谷农业大数据产教融合云服务平台”网络,搭建市场化、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平台汇聚区域和行业人才供需、项目研发、技术服务、金融服务、销售渠道等各类供求信息,推进校企资源跨部门、跨行业共建共享。2019年8月完成大数据平台的搭建,2019年12月底初步完成大数据采集。(山西农谷管委会负责)

(十七)遴选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590号),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平等择优、先建后认、动态实施的原则遴选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对于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建立与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拨款机制。统筹地方教育费附加等财政收入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落实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支持校企联合申报科技创新类项目,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获得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落实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有关财税政策。对积极开展校企合作的职业院校,依法享有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以及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落实职业院校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拆迁管理费等相关规费减免政策。

(二)落实用地政策。依法落实学历性职业院校免征耕地占用税政策。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以及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其建设用地按教育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要求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

(三)强化金融支撑。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开发适合产教融合项目特点的多元化融资品种,做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配套金融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对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

(四)注重挖掘典型。晋中市促进产教融合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加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产教融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各部门先进典型经验,及时将成熟经验上升为政策,有效发挥晋中试点效应,辐射带动全省产教融合工作深入开展。

(五)强化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产教融合的重大意义,落实《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105号)要求,按照任务分工,主动研究促进产教融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制定本单位产教融合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主体;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各职能部门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牵头单位需按照任务内容统筹协调,相关单位主动配合,提升产教融合工作成效,并及时总结推广产教融合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确保产教融合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