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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进一步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章来源:党委办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9日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进一步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系部处室:

学院《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已经院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中共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15日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校风促教风正学风,保障学院各项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完善调研制度。完善并落实院领导包系制度、带班值班制度、“班主任助手”制度,定期定向与师生员工联系,做到真调查、聚民意、解民忧、办实事。院领导每学期至少到所包系进行两次现场办公,到所包班指导两次工作。认真落实院领导带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天的事情当天解决,绝不遗留到第二天。继续落实院领导定期深入精准扶贫村、贫困户制度,每年至少到村入户七次,每周与被帮扶户通一次电话,访真贫,出实招,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落实教育扶贫点研究解决问题制度,发挥学院技术技能优势,确实帮助教育扶贫点提高办学水平。

2.注重调研实效。根据重点工作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一线开展调研。通过座谈会、个别约谈、工作访谈等多种方法,多与师生员工进行深度交流,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要讲真话,询实情,直奔主题;多讲问题,多提建议,多谈不足;少说亮点,少谈成绩,少打官腔。

3.重大决定问计于民。确实走群众路线,坚持“三严三实”,践行“两学一做”。学院重大决定出台之前,要通过教代会和工会等平台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避免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弊病,确保所出台的决定切实解决问题,真正服务师生。

二、主动服务群众

4.提高行政效能。简化和优化各类审批程序,在不违背工作纪律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职能部门要认真改进工作方式,为教学与管理一线提供优质服务。学生管理部门要努力做到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生为本、服务为先;教学科研部门努力做到治学严谨、教学有方、基础扎实、技能熟练;后勤保障部门努力做到热情(礼貌谦虚)、准确(没有差错)、高效(既快又好)、安全(万无一失),服务及时优质、保障有力;党政服务部门努力做到:待人接物热情,办文办会细心,内外协调到位,服务及时周到,处理问题稳妥,档案资料齐全。

5.推行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和院务公开,继续扩大公开范围,综合采用网上、校内、会议等多种公开形式,确保师生知晓应该知晓的信息。加快建立健全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申诉机制。加快学院信息化建设。完善服务质量评价系统。

6.完善信访接待处理制度。信访接待受理,按照院级领导所包部门和系部分解,每名院级领导要对自己负责部门的信访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努力解决;确实经过努力解决不了的上报党委会研究决定。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院领导督办机制。

7.领导带头,进一步发挥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真正做到求真务实、苦干实干、廉洁自律、艰苦朴素、亲民为民,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当好表率。中层干部同样要在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坚决杜绝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不办的现象。

8.加强服务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干部约束,以周工作计划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工作日志制度、月报台账制度为抓手,强化对处级干部的约束,严格要求其甩开膀子、踏实干事,以“看得见摸得着”的业绩服务好师生,推动学院发展。

三、精简会议活动

9.减少会议和活动数量。按照务实高效的原则,切实精简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开小会的不开大会,可以合并的会议坚决合并召开,能用电话、飞信、微信通知的工作绝不开会布置。各类文体活动,要遵循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的原则进行,如对学生的成长成才无益,坚决不举行。无论院级层面还是系部处室层面,都要减少会议活动,把工作重心放到提高管理效能、提升办学质量上来。杜绝各种活动干扰课堂和教学中心的情况发生。

10.控制会议活动规模。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各类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及人员参加。会议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多于会议人数的5%。

11.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开会要充分准备,提前酝酿,科学安排,争取实效。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全院性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主要领导的讲话原则上不超过90分钟,其它院级领导的讲话原则上不超过60分钟,系部处室负责人的发言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

12.坚持从简办会。能在学院内部召开的会议一律不安排到校外进行。确需到校外召开的会议,必须提前请示主要领导。费用开支尽可能从简,能不购买的坚决不买。诸如高档文具、公文包、高档笔记本均不发放。院内会议召开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工作餐。

13.规范各类大型活动。按照节俭、热烈、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学院现有资源,搞好各种大型活动。活动要在经费上求节约、布置上求简洁、内涵上求突破。各种会议和活动,不铺红地毯、不摆鲜花,不购置水果。

14.严格控制仪式性活动。除上级部门安排之外,院领导原则上不出席各类表彰和纪念会、挂牌、签字等活动。不以个人名义题词或发贺信、贺电。如确实需要出席,须报晋中市委、市纪委批准。未经批准,严格禁止系部处室举办表彰会和庆祝会等仪式性活动。

四、精简文件简报

15.减少文件简报数量。严格控制各类文件和简报(含内部交流刊物),定期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集中清理,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文件,一律不再重复发文;没有实质工作指导和经验总结交流意义、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刊物)一律不发。可以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尽可能通过网站或媒体公布。

16.提高文件质量和时效。文件要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结构严谨、表述准确、语言精炼。简报要突出重要动态、重要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减少过程性叙述。加强信息化建设,规范公文办理,提高公文处理时效,大力推行“短实新”文风。文件篇幅一般不超过3000字,请示一般不超过1500字,信息简报一般不超过2000字。

五、加强外出考察管理

17.严格出差审批。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规范外出考察活动,严格执行外出考察计划审批制度。出差要确实为推动工作,减少可有可无的出差。

18.严格出差人员交通工具管理。因公出差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原则上不得超标准报销交通费。厅级干部乘坐火车软席(软座或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处级及以下干部乘坐火车硬席(硬座或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出差人员选择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车)时,凭据报销。未按规定登记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因特殊情况超支的,要严格按照流程审批。

19.严格出差人员住宿管理。省内出差时,厅级干部在大同、晋城、临汾、阳泉、长治出差住宿费标准与其余地区的住宿费标准要区别开;其它人员在大同、晋城出差住宿费标准与临汾、阳泉、长治的住宿标准要区分开。一律按照学院财务和晋中市财政局标准执行。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财行20167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20.严格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用和市内交通费标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省内出差与省外出差要区别开来,省外除除西藏、青海、新疆三地外,其余省份按学院省外伙食补助标准执行。市内交通费按学院规定执行。

21.规范差旅费管理。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出差当天往返的,可以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22.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本着确实需要、精简节约的原则,合理审批因公出国计划,严格控制团组规模,不组织和参加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访问、培训。干部出访期间,严格执行出访计划、日程表及预算。出访任务完成后,要做好总结,推进项目落实,促进成果转化运用,提高出访效益。

23.严格请假报备制度。学院主要领导请假要向晋中市委办公厅履行手续。学院处级及以下干部请假要向院党委提交书面申请,党委同意后将请假条报党办和人事处各一份。即便在假期,干部离开归属地也要履行请假手续并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干部返回工作地要及时销假。在外出培训学习期间,通过固定日期、回访等多种渠道实现及时有效的跟踪监管,杜绝抽时间出去旅游、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

六、改进新闻报道

24.精简报道。压缩会议新闻报道数量、字数,提高报道质量。报道的新闻稿力求言之有物,力戒空泛无物的议论。

25.提高报道质量。新闻宣传要进一步贴近师生,要通过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橱窗、微信微博等校内新闻媒体多宣传学院的发展愿景和发展规划,特别要多宣传学院三年内全面跨入全省高职院校“第一方阵”的决策部署,多宣传系部处室的做法和经验,多宣传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先进典型事迹。

七、规范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固定资产管理

26.严控公车使用。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确需派车的,由院办统筹安排,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27.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公务用车节假日实行定点封存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公务用车加油统一使用公务卡,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提供给领导的用车。

28.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学院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为各级工作人员配置办公用房。超过规定标准占用、使用办公用房的,必须及时腾退。学院领导干部调出机关或退休的,应当在文件下达1个月之内腾退本人使用的办公用房。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办公用房用途,不得转让办公用房使用权。

29.严格资产管理。要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首先搞清楚“家底”,然后实行动态化台账管理。严格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资产达到最低年限仍能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随意更换和添置。资产已经达到报废年限且无修复价值的方可申请报废,由学院后勤处统一处置,各系部处室不得随意处置。工作调动、离职、退休的,要及时移交本人使用的资产,不得继续占用或随意处置。

八、厉行勤俭节约

30.严格控制经费。压缩办公经费,降低会议成本,严格执行学院公车管理规定,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对各项办公经费和车辆支出费用,按照“年度总支出逐年减少”的原则进行控制。干部不得订阅与工作无关的报刊书籍,锁定报刊书籍要提高利用率,要见成效;严格控制订阅种类,不得超标准超范围订阅报刊杂志。

31.严禁铺张浪费。规范各级公务接待活动,各类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大力倡导绿色办公,建设节能环保型校园。

32.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婚丧嫁娶的办理一律实行提前请示、跟踪监管制度,严格控制规模和数量;严禁直接或者变相使用公款支付费用,或者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减免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大操大办,或者采取分期、分批宴请等方式变形大操大办。

33.规范住院探望等。学院工会会员本人或配偶生有子女的,或因病住院的在职会员,由所在系部处室提出,由学院工会安排慰问,并赠送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进一步落实好大病医疗互助制度。

34.严守廉洁纪律。严禁逢年过节收受礼品礼金、红包、银行卡、充值卡、消费卡、会员卡、加油卡、电话卡等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规避组织监督的场所场地。

35.规范个人言行。学院干部要坚守纪律,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公开发表任何不当言论;不制造、传播各类谣言特别是政治类谣言,散布所谓“内部消息”;不得信教和参加迷信、邪教等活动;不得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宗教势力妨碍党委、行政决策决定的实施或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编织“关系网”、搞“小圈子”,努力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休息圈。

36.规范网络言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党员干部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账号、建立群组的,应当向党委报告。领导干部要慎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介,坚决不发表与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有悖的言论。

九、严格公务接待

37.严格落实报批制度。公务接待实行报批制度,未经批准的公务接待一律不予报销,接待范围、接待方式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严禁转嫁、摊派、隐匿、违规报销接待费用,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38.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一般客人接待安排在学院餐厅就餐,标准为教工自助餐,原则上不安排桌餐,确需安排桌餐的,需经主要领导批准。15人以上安排自助餐,15人以下或不具备条件的,安排桌餐。确需安排在院外定点酒店接待的,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并严格按照接待规定执行。客房内不摆任何水果,不悬挂标语,不摆花坛之类烘托气氛的东西。桌餐以家常菜为主,适合大众口味,不摆放香烟和高档酒水;午餐不饮酒,晚餐不酗酒。同城接待不安排住宿。

39.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接待对象10人以内的,陪同人员不得多于3名;接待对象多于10人的,陪同人员不得超过对接对象的三分之一。

十、规范领导干部兼职

40.学院在职领导干部不得兼任学会、协会、商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因特殊需要确需在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严审批,且兼职不得超过1个。已经退休的领导干部到企业或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只可兼任1个职务且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管辖地区和范围内的企业或相关机构兼职(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兼职不得超过两届,兼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凡经批准后在社会团体兼职的在职和退休干部,除工作特殊需要外,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牵头成立新的社会团体或兼任境外社会团体领导职务。

41.从严规范兼职取酬。学院在职或退休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兼职的,一律不准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准获取股份和其它额外利益,不得领取各种名目的补贴等。兼职期间,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工作经费要从严控制,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和实际支出。

十一、加强督促检查

42.坚持率先垂范。院领导要牢固确立“四个意识”,尤其要强化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要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带头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领全院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以及本实施细则,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做好实施细则的解释工作。

43.加强监督检查。学院监察室每月对各系、部、处、室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专项检查,多采用突查的方式发现问题,将检查情况和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人事处要做好检查抽查情况汇总,用客观准确真实的数据强化考核工作。监察室和人事处在推动学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上要形成合力。

44.严格执纪问责。党办督查科和学院纪委要把执行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作为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对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要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纪律作风整顿一个调子、一抓到底。作风建设与工作推动要一起抓,抓作风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工作,推动工作的抓手是作风建设,通过令行禁止、立行立改的工作作风推动学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中共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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