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管理规定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是对外宣传介绍我院基本情况,对内提供信息服务而建立的信息网络平台,是学院信息发布的渠道和对外交流的窗口,为了加强我院校园网站建设,促进网站工作的健康发展,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为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在校园网站发布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内容必须健康,严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链接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二条 严禁在校园网站上进行任何商务行为;严禁随意链接网站;
第三条 在校园网上建立的网站必须经过批准并备案。校园网不支持建立个人网站及与教学、科研、管理无关的网站。
第四条 我院的网站建设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
(一)学院网站由宣传统战部牵头,网电中心负责技术支撑。部门网页和部门栏目由各部门负责。
(二)宣传统战部的具体职责:
1.学院主页总体结构、风格、内容的规划设计;
2.负责敦促各部门的栏目建设工作;
3.及时更新校园网首页内容,发布学院最新信息;
4.负责系统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5.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各部门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网页和部门栏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栏目的设计、制作及内容更新。
2.负责提供学校授权专题网站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和更新;负责提供学校授权专题栏目的脚本设计及内容更新。
3.负责本部门分管栏目公开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 可以上网发布信息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面向全校或校外的通知、通告等;
2.学校党委、行政做出的决议、决定等政务公开内容;
3.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示等重要信息;
4.全校性的重大活动、新闻等;
5.学校举办或承办的重大全国性、区域性及全省范围的学术活动、学术交流等;
6.学校的单位或个人受到上级或全校性的表彰奖励情况。
7.国内、国际要闻、党政要闻、区域内的重大新闻、教育部门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
第六条 网站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和更新:
1.学校网站信息来自学校党、政部门及各部室、教师和学生。各信息提供者应按学校网站所设栏目要求提供信息,利用学校网站搞好对外宣传。
2.学院各相关部门应设兼职信息员一名,各部门信息员应政治素质过硬,责任感强,工作主动积极,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有较强的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负责本部门网站建设及信息采集、制作、报批和更新工作,同时负责向学院网站提供信息。
3.发布的信息均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上网发布的信息应履行严格的审核审批程序,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及时,不得涉及秘密。未经审核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
4.审核审批程序。学院校园网主页的信息由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管理、审核,发布,校园网页中各系部处室的子网页信息由各单位采集编辑,经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审阅后,上传、发布。属重大而敏感内容的由各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
第七条 学校将根据学校各部门栏目的形式、内容等更新及运行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及评比,对工作努力、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触犯法律法规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