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院办公室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保密、外事、内外联系、信息传递等工作,起着枢纽和参谋的作用,是院长的综合办事机构,其工作职责是:
1、起草学院报告、决议、规划、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起草和审核以学院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向全院发布通告、通知;编印学院简报和信息等。
2、组织安排全院性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督促和检查各部门执行院长办公会议的决议。
3、做好对外联系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组织有关处室完成共同负责的全局性工作任务。
4、掌握、使用学院及办公室的印章、院长名章;审定各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并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统一办理全院行政公文登记编号,签发、印发、分送有关文件、信函等。
6、负责全院的文印工作。
7、负责来客的接待工作;按规定处理来信、来访;统一管理全院的会议室。
8、管理学院档案;负责机要文件的传送、传阅、保管;负责保密工作;做好学院大事记和重要历史资料的保管工作;指导各部门做好档案工作;统一保管学院的各种礼品。
9、负责外事工作,按政法委出国培训计划,组织、办理各类出国的有关手续。
10、安排全院值班工作。
11、办理学院行政介绍信和有关证明。
12、负责紧缺人才培训中心日常工作任务的承办。
13、负责全院报刊的订阅,报刊、信件等的分发。
14、负责部分对外宣传工作。
15.负责学院公务车辆的管理。
16.负责学院信息的接收分类、汇总整理、编辑编印、印刷下发工作。
17、负责院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