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系部处室:
2016年中秋节、国庆节临近,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按照市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的通告 》的文件要求,学院印发了《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反“四风”工作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1.严禁违规用公款请吃、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土特产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
3.严禁违规发放各种津贴补贴;
4.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5.严禁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6.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
7.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
8.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并借机敛财;
9.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院党委、纪委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督查监督力度。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紧盯“四风”问题表现,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工要提高执行反对“四风”,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遵规守纪的先行者、模范人,过一个祥和节俭、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