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规范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5-16  发布人:  浏览量:

为了规范资产管理工作,按学院资产管理要求,2023年购置的固定资产和易耗品办理出入库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详细资料附后)。

    有跨部门调岗的人员,原部门资产管理员要将其名下的资产在资产系统里提交变更申请,然后填写资产变更单(变更流程及变更单附后)。

    资产变更单于519日之前交回校园管理处资产科。


办理固定资产需要以下资料的复印件:

1.审批表;

2.申购表;

3.采购记录表;

4.发票;(附明细)

5.验票;

6.送货清单:(有送货方、部门接收人签字)

7.会议纪要;

8.购买合同;

9.验收报告、验收明细记录表

10.上传固定资产附件时,以上资料需扫描成PDF格式.

备注:大项目的采购,根据当时的资料明细再议;

 

办理易耗品需要以下资料的复印件:

1.审批表;

2.申购表;

3.采购记录表;

4.发票 (附明细);

5.验票;

6.送货清单:(有送货方、部门接收人签字)

7.会议纪要;

8.购买合同;

9.验收报告、验收明细记录表:

 

 

 

资产变更流程:

1.资产管理   资产变动   项目变动   选择变动单位   项目变动申请  

归口人员选择   需变动资产选择   生成变动单;

2.填写《部门资产变更单》,电子版与纸质版两份,一份送到校园管理处资产科留档备案;一份部门自留。

3.资产科根据《部门资产变更单》,在固定资产系统审核、通过,办理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