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职院行字〔2024〕20号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奖励与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就业”“稳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调动各系部及全院师生员工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员关心就业、参与就业、支持就业工作的良好局面,努力实现我院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工作目标,根据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评选表彰在每年11月进行。
第二章 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及表彰奖励
第二条 表彰奖励
学院对完成去向落实率达到85%以上的系部给予5000元奖励绩效,对考核结果突出的系部授予“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给予就业工作奖励绩效。“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分别按毕业班级数800元/班、500元/班计算奖励绩效;其余系部按毕业班级数300元/班计算奖励绩效。去向落实率未达到85%的系部不予奖励。
第三条 考核依据
根据《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附件1)对各系部当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评分考核。
第四条 评选程序
根据《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各教学系先行自评,自评结束后由学院组成评选工作组对形成性结论及过程资料进行核对、审核,逐项打分,考核结果全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组及相关会议研究后确定。
第五条 奖励绩效使用办法
就业工作奖励绩效为专项奖励绩效,60%用于奖励在本年度就业工作中作出贡献的教职工,由各系部制定分配办法并进行二次分配,杜绝平均分配或分配不合理;绩效分配方案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系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招生处审核,审核结果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送人事处履行发放手续。其余40%用于各系部就业基地建设、就业讲座、就业指导培训、校园招聘等就业工作开支,报销要求按照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 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及表彰奖励
第六条 就业工作标兵
评选范围:各系部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专业负责人是就业工作的中坚力量,承担着就业形势教育、政策引导、指导服务、精准统计、重点帮扶等重要任务,成绩突出者,可推荐参评“就业工作标兵”。
评选条件:就业数据统计真实有效、核查无误;本系部去向落实率达到目标任务;每系部推荐1名,毕业生总数≥1000人的教学系可推荐2名。
第七条 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学院的每位教职工都有责任帮助毕业生就业。为进一步营造我院全员参与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对积极利用各种资源帮助系部建立就业基地,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不包括通过学院、系部获得的信息)和就业岗位,帮助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教职工,对于成绩突出者,可推荐参评“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条件:系部就业数据统计真实有效、核查无误;去向落实率达到目标任务;每系部推荐1名,毕业生总数≥1000人的系部可推荐2名。招生处对职能部门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可推荐1-2名。
第八条 表彰及奖励
“就业工作标兵”“就业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励1000元/人。
第九条 评选程序
各系部及相关部门根据评选范围、条件,推荐在就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填写《晋中职业技术学院XX年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并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招生处。招生处对推荐人选在全院范围进行评选审核、公示后,报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组及相关会议研究后确定获奖人员名单。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就业工作奖励绩效严格按有关规定纳入学院绩效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招生处。
附件:1.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2.晋中职业技术学院XX年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31日
附件1: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维度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佐证材料 |
工作成效 140 | 去向落实率 60 | 每月去向落实率 | 10 | 本年度4月—6月底,根据全校每月去向落实率通报情况,7个教学系分四等分别计10分、8分、5分、2分后取平均值;与上月持平不得分。 | 招生处统计数据 |
6.25去向落实率 | 20 | 截止6.25,去向落实率70%,完成达 90%及以上得满分,达 80%得15 分,达 70%得 10 分, 70%以下不得分。 | 招生处统计数据 |
8.31去向落实率 | 30 | 截止8.31,去向落实率90%,完成达100%得满分,达90%得15分,否则不得分。 | 招生处统计数据 |
就业质量 80 | 升学率 | 20 | 达30%、25%、20%、15%、10%分别计20分、17分、13分、9分、5分;10%以下不得分。注:高本贯通升学人数按70%折算。 | 招生处统计数据 |
央企、国企 签约/合同率 | 3 | 央企、国企签约/合同率达毕业生总数3%、2%、1%分别计3分、2分、1分;1%以下不得分。 | 招生处统计数据 |
应征入伍、 基层项目就业、公考和事业入编 | 8 | 按1分/人计,上限为止。注:基层项目就业不包括扩招生担任两委干部。 | 招生处统计数据 |
其他企业 签约/合同率 | 10 | 其他企业签约/合同率达毕业生总数 20%、15%、10%、5%,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5%以下不得分。 | 招生处统计数据 |
创业数 | 5 | 注册企业,成功创业,有1人计1分,上限5分。 | 招生处统计数据 |
灵活就业率 | 20 | 灵活就业率低于10%、15%、20%、30%分别计20分、15分、10分、5分;高于30%不得分。 | 招生处统计数据 |
就业指导服务 满意度 | 6 | 按照毕业生跟踪调查问卷结果计分,7个教学系分四等分别计6分、4分、2分、1分; 满意度不达90%不得分,系部(包括专业)调查问卷回收不达60%不得分。 | 调研结果 |
专业相关度 | 8 | 按照毕业生跟踪调查问卷结果计分,相关度达95%、85%、75%、70%分别计8分、6分、4分、2分;相关度不达70%不得分,系部(包括专业)调查问卷回收不达60%不得分。 | 调研结果 |
过程 管理 50 | 工作保障 20 | 领导力 | 4 | 有领导小组、就业专员、召开就业工作专项党政联席会不少于2次/学期,得满分;领导小组、就业专员缺1项-1分,专项党政联席会少1次-1分,减完为止。 | 系部会议记录复印件 |
执行力 | 4 | 按工作结果计分,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完成教育部就业管理平台任务情况、就业工作人员参加招生处组织/承办的会议/招聘会/就业指导培训/活动情况均良好得满分;不完成、不及时、不参加或完成质量不佳-0.3分/人/次,减完为止。 | 以招生处考核、统计结果为准 |
制度与经费 保障 | 4 | 有系部就业工作奖励绩效分配细则、有重点群体帮扶制度、有系部就业工作经费、有办公场所和设备得满分,缺1项-1分。 | 报送材料、现场考查、 制度汇编等(提交纸质材料) |
就业指导服务及讲座 | 4 | 系书记/系主任/副书记、就业专员、优秀校友、知名企业高管/HR 专题讲座不少于4次/学期,覆盖率不低于毕业生人数的95%,得满分;缺1次-1分,减完为止。 | 提前报备材料、现场资 料(图片、签到、新闻) |
重点帮扶 | 4 | 按工作结果累计得分,重点群体底数清楚责任到人、有帮扶台账和帮扶过程、就业率高于本专业就业率得满分;漏1人或缺1项或不达平均就业率-1分,减完为止。 | 台账、过程记载资料 |
市场开拓10 | 市场性岗位 开拓 | 3 | 系部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和招聘机构,多种方式拓宽岗位信息来源,每个专业提供的岗位数量多余毕业生数 3倍、2倍、1倍,分别计3分、2分、1分,否则不计分。 | 提供招聘单位和岗位 名称、招聘数量及获取 岗位信息的方式 |
基地建设 | 3 | 按工作结果累计得分,近三年有毕业生就业、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校外就业实习基地不少于5个/专业(基地无就业毕业生不计入),每个专业少1个-0.5分,减完为止。 | 系部提供基地建设协 议及名单、基地已就业 毕业生名单 |
系部中小型 招聘会 | 4 | 系部举办中小型专场招聘会(每场不少于 10 个用人单位)2场/学期,6个以上专业的不低于4场/学期,少1场-1分,减完为止。 | 提前报备资料、新闻等 佐证材料 |
日常管理 20 | 就业力提升 | 2 | 职业测评、求职训练、就业(职业)体验、就业力提升活动及毕业生参加招生处组织/承办的会议/招聘会/就业指导培训等能按要求比例完成计0.5分/次,有分析总结报告计0.5分;不达要求比例或无报告-0.5分/次,减完为止。 | 招生处统计数据 |
信息核对与 求职创业 补贴申报 | 4 | 毕业生基础信息核对100%按时完成且所核对内容无差错、修改佐证资料齐全,得2分,未完成-0.5分/项,减完为止;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到位、申报资料全面、无漏报错报现象,得2分,不符合-0.5分/项,减完为止。 | 根据招生处审核 结果打分 |
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组织 | 4 | 学生在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中个人获得国家级、省级三等奖项及以上,有1人计1分,上限为止。 | 以获奖结果为准 |
创业推动 就业 | 4 | 学生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级、省级三等奖项及以上,有1个项目计1分,上限为止。 | 以获奖结果为准 |
数据统计 | 3 | 按时间要求报送、符合统计要求、能认真审核数据的准确与真实性、佐证材料完备齐全,得满分;不满足-0.5分/次(项),减完为止。 | 招生处统计数据 |
调研分析及典型案例 | 3 | 优秀毕业生(不限毕业当年)案例事迹突出、写作质量高、覆盖就业类型广、图文并茂,0.3分/1人,上限为止。 | 根据招生处审核 结果打分 |
满意度 10 | 外部 3 | 用人单位 | 3 | 随机抽取用人单位、招聘单位对毕业生、系部专场招聘的满意度进行调研,不满意-0.5分/人(家),减完为止。 | 调查结果 |
内部 7 | 学生 | 5 | 按照毕业生跟踪调查问卷结果计分,毕业生对系部就业指导服务满意度达90%、80%、70%、60%分别计学生5、4、3、2分,不达60%不得分。 | 调查结果 |
主管部门 | 2 | 主管部门分定性打分,按照1:3:3比例分别计2分、1.5 分、1分; 有严重工作失误不得分。 | 调查结果 |
说明:所有计算过程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小数,最后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附件2: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XX年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系别/部门 |
| 姓名 |
| 性别 |
| 照片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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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承 担 就 业 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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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类型 | 工作标兵□ 先进个人□ (勾选一类) |
典型事迹 | (200 字左右) |
系部 推荐理由 | 系部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长签名 系部公章 20 年 月 日 |
招 生 处 审核意见 | 招生处公章 20 年 月 日 |
备注: 1.先进个人另行提交1000字左右个人典型事迹材料。 2.此表一式2份,招生处、系部各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