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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度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2-09-26    阅读数:

关于做好2023年度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2)5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毕业学年内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晋中市行政区域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毕业生:

(一)来自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三)来自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四)由民政部门审核后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毕业生;

(五)持证残疾人毕业生;

(六)毕业学年内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城乡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人是户主的;

2、父母是户主或家庭成员的;

3、申请人父母身故或被剥夺抚养权,其直接供养或被供养人是户主或家庭成员的。

同时具有两种及以上身份类型的,由申请人自主选择一种申报。定向培养毕业生不在补贴对象范围。

二、补贴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

三、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按12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发放,每人限享受一次。在本次申报之前已享受过的,不得再次提交补贴申请。

四、个人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一)所有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1、《晋中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原件,要求手工填写签字并按指印(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申请人中国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姓名、专业班级。

(二)申请人根据自主选择的申报类型,分别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由申请人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原件(附件2);

2、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申请人父母一方或直接供养或被供养人持有的《残疾人证》复印件、申请人家庭关系证明;

家庭关系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与其父母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复印件、公证机构出具的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等,申请人可任选一项提交。

由于申请人父母身故、被剥夺抚养权或家庭关系复杂等原因无法提交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且申请人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直接供养或被供养关系的,可由学生所在班级出具情况说明,并由班主任和2名(含2名)以上见证人签字确认,学校核实盖章作为家庭关系证明使用。

3、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由申请人家庭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申请人家庭信息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信息截图原件(如下图,盖扶贫管理部门公章)。截图上不能体现申请人本人信息的,还需提交申请人家庭关系证明(《户口簿》复印件);

4、残疾毕业生:申请人本人持有的《残疾人证》复印件;

5、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申请人本人持有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申请人填写《xx大学/学院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资格核查明细表》(附件5),(贷款的学生今年可能贷款还没有办理下来,只要申请过贷款的先将相关资料准备好交回。)

五、申请程序

求职补贴由各高校代毕业生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学生向各系提交申请相关资料,各系对学生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重点审查确认以下内容:1.学生身份、学籍与其提供银行卡信息一致性;2.申请人家庭和个人困难情况的真实性;3.比对毕业学年内本校享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申请人信息;4.个别申请人应予关注的特殊情况。

(二)各系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资料初步审查后,报创新创业学院再次审查,审查结果报学院领导审核后,将申请学生名单学校网站或公告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严格保护学生个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等隐私内容。

(三)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由创新创业学院将资料整理汇总装订成册,报送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再审。

(四)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审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审核公示无误后,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及时将资金拨付至各学校所提供的财务账号中,由学校拨付学生银行卡账户。同时将已享受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信息录入市公共就业信息管理系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政策落实。各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政策宣传落实,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审核工作,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领取到求职创业补贴,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

(二)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虚报冒领。对虚报、套取求职创业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人社部门将通报有关部门按规定严肃处理。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者,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学校要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有关处理情况报人社部门审核机构备案。

、具体工作安排

(一)为了补贴资金的顺利发放,经过和计财处沟通,我院学生必须提供本人的中国银行卡信息,在我院统一办理中国银行卡的开户行网点信息为:中国银行晋中分行银海心悦支行,要保证信息准确。如果中行卡丢失要重新办理,在办理时不受地域限制,但要以学生本人的姓名办理并激活。同时学生提供的联系方式不要随便更换,以便于求职创业补贴的顺利发放。

(二)2023届毕业生重点保障人群名单随后下发,各系参照名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名单中有学生没有提出申请,各系要以系为单位写出情况说明。

(三)各系在整理学生个人申请资料时,申请资料请按照“申请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双面)-中国银行卡复印件(双面)-资格证明原件”的顺序排列。

汇总表中补贴对象按以下顺序排列:(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2)残疾人家庭毕业生。(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4)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毕业生。(5)残疾毕业生。(6)毕业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另外,整理纸质版资料的顺序要与汇总表顺序保持一致。

 (四) 各系接到通知后,组织学生按照表格说明认真填写,并对学生资料进行认真审查汇总,于10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附件4《晋中市行政区域内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5《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申请补贴资格核查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回双创学院办公室,并将电子版附件4、附件5发邮箱jzzy2667926@163.com。过期不再受理。

    

 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电话: 0354-2667926  

联系人: 薛立贤 

办公室地址:行政北楼二层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C203

 

附件:1

晋中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xls


      2

晋中市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xls


4、晋中市行政区域内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xls


 5

xx大学/学院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资格核查明细表.xls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