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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发布时间:2019-12-18    阅读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19]49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改革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晋教学函[2019]2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进一步实施稳定就业,进一步实现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人数持续增长的工作目标,更加精准、更加科学、更加及时地统计毕业生就业状况,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完善就业创业工作机构,落实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

(一)成立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组

组 长:郝先伟 刘月红

副组长:刘宝山 郑晋文 樊爱斌 常兴旺 刘凯宇

王继明 田春平 赵卫良

成 员:创新创业学院、招生处、学生处、教务处、计财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及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二)就业创业工作办公室

主 任:魏丽萍

成 员:郝丽琴 白晓娟 罗红兰 闫维利 宋文娟 王红梅及各二级学院分管就业创业工作副院长 。

二、夯实就业创业工作基本保障

(三)各级学院要成立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清晰,责任到人。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教、学齐抓共管,统筹推进。

各二级学院确保做到就业创业工作“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同时做好“四到位”情况报送、工作交流和问题督查,要求各二级学院就业工作建章立制、建档立卡。创新创业学院要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经费预算,做好绩效考评,提高经费使用效果;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计财处要保障按时发放。

三、开展就业信息动态监测,实时发布就业状况信息

(四)各二级学院及时收集毕业生就业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每年11月至次年3月每月底前完成月报,3月-8月每周三前完成周报。确保应届毕业生的生源信息准确、档案去向无误;相关统计口径、字段定义、代码设置要与就业管理系统保持一致,确保各类数据能够实现快速准确匹配、方便导入导出,得到充分高效利用。

(五)做好升学信息的核实报送工作。每年准备升学考试的毕业生,在未确认升学前,各二级学院要同时动员组织学生做好就业工作,积极推荐并帮助其落实就业岗位,待升学正式录取名单公布后再依据升学信息报送相关数据。核实学生就业信息。在每年8月底统计初次就业率,12月底统计当年就业率,发布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四、加强就业跟踪服务,建立就业帮扶工作机制

(六)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毕业生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等工作,将学校发布的就业创业政策和信息及时转发至毕业班微信群、QQ群。做好毕业生实名制信息登记,完善“一对一”精准跟踪服务制度,逐个联系、逐一了解未就业毕业生就业需求。关注和收集、跟踪并掌握就业困难毕业生信息,建立就业困难群体“一对一”、“多对一”帮扶机制,有针对性提供适合性就业岗位,优先推荐和帮助贫困家庭及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充分就业、力求高质量就业。

五、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反馈核查

(七)各二级学院要全面精准统计毕业生就业形式、毕业去向、未就业原因等要素,严格按照就业管理系统数据填报规则进行数据的采集、填报、统计。改进完善就业证明材料的收集与审核流程,对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就业证明等传统纸质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存档,对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要创新统计方式方法,允许通过扫描上传营业执照、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等方式作为印证。要动员毕业生认真做好有关网上调查、回访核实工作,主动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抽查核查,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

六、大力举办招聘会、宣讲会,拓展就业渠道

(八)创新创业学院每年要统一组织三场以上专业特色鲜明、区域优势突出、就业方向契合学生需求的分层、分类主客场就业招聘会;各二级学院根据各自毕业生课程实习、顶岗实习情况,也要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分专业、分行业及各种线上、线下的专场招聘、推介、宣讲会,为每名毕业生提供至少3个以上择业岗位。

(九)关注大太原经济圈产业结构调整,紧盯区域经济发展方向,拓宽渠道,扎实开展“走出去、请进来”行动,利用多方资源,多渠道、多途径、多举措拓展就业市场、挖掘就业岗位、了解用人需求,向企业推荐毕业生,积极促进岗技合一、人尽其才。各二级学院应在每年度至少访察省内外10家用人单位。

七、深化就业创业教学改革

(十)教务处与二级学院要将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课程纳入必修课体系,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与技能培养有机结合、与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鼓励学生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积极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以及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实践能力和工匠精神。

(十一)强化针对性职业指导,就业创业教师要讲解就业形势、政策、求职方法,加强就业观念引导,促进毕业生理性择业、积极就业,帮助制定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专业教师、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要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专业教学内容中,全程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聘请行业专家、创业校友、企业家等担任学生创业团队指导教师。

八、加大创新创业场地和资金扶持力度

(十二)加强就业与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为学生提供环境和条件支持。积极推动名师工作室、实训基地、实验实训室等教学资源向创新创业学生开放。积极推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管理与使用,通过政府支持、学校自设、校外合作、风险投资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学生自主创业。

九、加强就业创业工作考核

(十三)制定完善就业工作考核标准,各二级学院与相关部门就业创业工作情况将作为学校年终绩效考核的其中一项重要指标,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并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就业创业工作和考核机制。

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十四)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风清气正地做好就业服务。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规范毕业生就业信息和档案的管理,切实保护毕业生个人信息,相关数据统计结果在向社会正式发布前,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公开或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