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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职业技术学院预算委员会工作规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4    阅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学院预算管理水平,有效统筹学院资金,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协调发展,设立学院预算委员会。

第二条 学院预算委员会是学院审查预算有关事项的专门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章程及学院有关规定,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学院预算的编制、调整、执行等方面情况进行审议。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和监督学院预算管理,提高学院预算管理的科学性,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章 工作职能

学院预算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审议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审议年度预算建议编制办法,审议学院年度预算草案,审议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预算调整方案;推进学院预算执行进度,评价预算执行情况,对收入预算的完成情况和支出预算的绩效情况等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学院预算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计财处,负责预算委员会会议的具体组织准备工作;负责收集学院预算情况、编制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提交学院预算委员会审议;负责将学院预算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审核,上报学院党委会审定。

学院预算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纳入学院预算安排。

第三章 工作程序与议事规则

学院预算委员会根据学院预算工作需要,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召开工作会议。

学院预算委员会审议预算管理问题时,由预算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准备相关资料,或者提出初步的建议方案,交委员会审议;根据会议需要可邀请相关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就相关议案的审议进行解释和沟通。

学院预算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可采取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每一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审议事项必须经参会委员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学院预算委员会会议资料属于未公开文件和过程性资料,委员应妥善保管,会后须将会议资料全部交回,由预算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四章 委员的

第十条 学院预算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任期两年。学院预算委员会委员名单由院长办公会研究拟定,报院党委会审定。

第十 学院预算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因工作调动、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委员职责的,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并提出免去该委员资格的建议和人员增补名单,提交院党委会审定。

第十 委员的权利:

(一)参加学院预算委员会工作会议;

(二)获取审议预算方案所需相关资料;

(三)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调研活动,调研经费由学院预算委员会的专项经费支出;

(四)对学院预算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 委员的责任:

(一)委员必须为学院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目标负责,努力提升自身的知识水平与工作能力,正直、公平、诚实地开展工作;

(二)委员必须对自身的行为负责,不得授权任何其他非学院预算委员会成员的人士代理职责;

(三)委员向学院提供的意见和建议应尽可能充分、清楚,准确、客观、可靠、公正;

(四)委员应承担保密责任,对其担任委员期间所取得的资料,未经学院许可,不得用于自身课题研究、课堂教学或对外公开,学院已经公开的资料除外。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预算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与细则。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