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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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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新闻发言人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07    阅读数:

为进一步规范晋中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与社会公众、媒体的沟通交流,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发展成就、重要决策和工作动态,积极应对各类舆情事件,维护学院良好形象和声誉,特制定《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对外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以及回应社会关切等新闻发布活动。

第二条 新闻发言人发布的信息遵循准确性原则,必须真实、准确、客观,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或误导性内容。

第三条 对于学院的重大事件、重要活动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应及时通过新闻发言人进行发布和回应,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第四条 新闻发言人代表学院发布信息,其言论具有权威性。发布的信息应经过严格审核,符合学院的整体利益和立场。

第五条 学院各部门在对外宣传和回应社会关切时,应严格遵循新闻发言人发布的信息和统一口径,不得擅自发布未经授权的信息。

第二章 新闻发言人及相关机构

第一条 学院设立新闻发言人1-2名,由学院分管宣传的院级领导担任或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指定其他相关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二条 成立新闻发布工作小组,负责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工作小组由党委宣传统战部牵头,成员包括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校园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收集、整理、分析学院的各类信息,为新闻发言人提供发布素材。

协助新闻发言人制定新闻发布计划和方案,策划新闻发布主题和内容。

负责与媒体的沟通协调,邀请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安排媒体采访活动。

跟踪媒体报道情况,收集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及时向新闻发言人汇报。

对学院各部门的对外宣传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三条 学院各部门设立信息报送员1名,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信息报送员应及时将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动态、重大事件、典型经验等信息报送至新闻发布工作小组。信息报送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及时,突出重点和亮点。

第三章 新闻发言人职责

第一条 按照学院的安排和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通气会,发布学院的重大决策、重要活动、发展成就、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信息。

第二条 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以及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传统媒体,及时发布学院的重要信息和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第三条 对学院发生的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通报事件的基本情况、处置进展和后续措施,引导舆论导向,避免不实信息传播。

第四条 新闻发言人负责与媒体的日常沟通和联系,建立良好的媒体合作关系。及时了解媒体的报道需求和关注点,为媒体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五条 接受媒体的采访请求,按照学院的统一口径和要求,认真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对于涉及敏感问题或暂不宜公开的信息,应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

第六条 积极向媒体宣传学院的办学特色、优势和成就,提高学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七条 密切关注媒体和网络舆情,及时发现涉及学院的负面信息和舆情事件,分析舆情态势,及时回应和澄清,消除公众误解,化解舆情危机。引导舆论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维护学院的良好形象。

第八条 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相关培训活动,提高学院各部门负责人和信息报送员的新闻素养和舆情应对能力。

第九条 对学院各部门的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进行指导,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和内容,确保学院对外宣传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 新闻发布内容与形式

第一条 发布学院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

第二条 发布学院的重要活动和事件,如开学典礼、毕业典礼、校庆活动、重大科研成果、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等。

第三条 发布学院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改革举措和成果,如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科研项目获奖等。

第四条 发布学院的招生就业政策、招生计划、就业情况等信息。

第五条 发布学院的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活动、师生先进事迹等。

第六条 发布社会关注的涉及学院的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和媒体的采访请求,安排新闻发言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受媒体的采访。采访形式包括现场采访、电话采访、网络采访等。

第八条 充分利用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学院的各类信息。

第九条 对于一些重要信息,如学院的重大活动、科研成果等,撰写新闻通稿,提供给媒体记者使用,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十条 通过学院官方网站或其他网络平台,邀请新闻发言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学院的热点问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解答网友疑问,听取网友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 新闻发布流程

第一条 学院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收集本部门的相关信息,并报送至新闻发布工作小组。新闻发布工作小组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和筛选,确定需要发布的信息内容。

第二条 根据确定的发布内容,新闻发布工作小组制定新闻发布方案。发布方案应包括发布主题、发布时间、发布形式、发布人、发布内容要点、媒体邀请名单以及可能涉及的问题及回答要点等。发布方案经学院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 新闻发布的信息内容必须经过严格审核。一般性信息由新闻发布工作小组负责人审核;重要信息和涉及敏感问题的信息,需经主要领导审核批准。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四条 按照批准的新闻发布方案,新闻发言人组织实施新闻发布活动。在发布过程中,新闻发言人应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内容进行发布,准确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布工作小组做好现场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 新闻发布活动结束后,新闻发布工作小组及时跟踪媒体报道情况,收集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对新闻发布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新闻发布工作提供参考。同时,根据反馈意见,对相关工作进行改进和完善。

第六章 培训与保障

第一条 学院定期组织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工作小组成员以及信息报送员参加新闻发布、媒体沟通、舆情应对等方面的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资深媒体人进行授课和指导,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二条 学院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包括媒体合作、新闻发布会组织、培训活动举办、宣传资料制作等方面的费用支出,确保新闻发布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学院各部门应积极支持和配合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发布工作小组的工作,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对违反制度,擅自发布信息或发布虚假信息,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中共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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