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是对外宣传介绍学院基本情况,对内提供信息服务而建立的信息网络平台,是学院信息发布的渠道和对外交流的窗口,为了加强学院校园网站建设,促进网站工作的健康发展,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为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校园网站是指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jzzy.sx.cn/)。
第三条:学院网站建设与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安全可靠”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
第二章 管理机制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是网站管理的领导机构,统筹负责网站建设的顶层设计、重大事项决策及协调工作。
第五条:学院网站主站由党委宣传统战部牵头管理,图文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撑;系部网页和专题栏目由各系部及相关部门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党委宣传统战部:负责“学院新闻”等主站新闻类栏目的内容审核、编辑与更新,发布学院重大新闻;派出人员对学院重大活动进行信息采集、编写与发布;督促、指导各系部处室的网页和专题栏目建设及内容更新工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内容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组织对各部门网站建设、内容更新、信息安全等工作进行考核与监督。
2.图文信息中心:负责网站群系统的技术支撑、安全防护、数据备份及域名管理;为各系部处室网站建设提供技术支持;负责网站管理员的账号权限管理与技术培训。负责网站群系统的技术支撑、安全防护、数据备份及域名管理;协助党委宣传统战部开展网站运行状态监测。
3.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学院主要领导重要活动和重大新闻的采集、撰写,并送党委宣传统战部审核、发布。
4.各系部处室:各教学系党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网页及所负责专题栏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网页的设计、制作及内容的采集、审核、发布与更新;负责专题栏目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与更新;承担本部门网站的内容审核、日常巡检、安全保密及信息更新的直接责任;确保公开发布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
第三章 网站建设与设立
第七条:学院实行网站准入与备案制度。各部门设立子网站或专题栏目,须经党委宣传统战部内容审批,并向图文信息中心技术备案。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建设。校园网不支持建立个人网站及与教学、科研、管理无关的网站。
第八条:网站设计应遵循学院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规范使用院徽、院名等标识。版面应简洁大方,结构清晰,突出职业院校特色和教学服务功能。
第九条:严禁在校园网站上进行任何商务行为;严禁随意链接网站。
第四章 网站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与更新
第十条:学院网站信息来源来源涵盖学院各系部处室的活动动态、通知公告、政务公示及其他公开资讯等信息。各信息提供者应按学院网站所设栏目要求提供信息,积极利用学院网站做好对外宣传。
第十一条:学院各系部处室均应设兼职信息员一名。信息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责任感强,工作主动积极;
2.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新闻稿件撰写能力;
3.具有较强的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
4.信息员负责本部门网站建设及信息采集、制作、报批和更新工作;同时负责向学院网站(主站)提供信息。
第十二条:上网发布的信息均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上网发布的信息应履行严格的审核审批程序,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及时,不得涉及秘密。未经审核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
第十三条:审核审批程序如下:
1.学院校园网主页“学院新闻”栏目:由党委宣传统战部牵头负责管理、审核、发布。
2.各系部处室网站信息及专题栏目:由各教学系系及相关部门采集编辑,经所在教学系党总支书记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审阅后,上传、发布。
3.重大而敏感内容的信息:由部门报党委宣传统战部,经请示学院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
第十四条:信息内容发布严格遵守“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发布严格遵循“先审后发、不审不发”原则,并留存完整的审核记录备查。
第十五条:跨权限发布信息的部门,需在智慧校园发起《校园网站发稿审批表》(附件1),由党委宣传统战部审核、发布。内容由发起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可以上网发布信息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面向全院或院外的通知、通告等;
2.学院党委、行政作出的决议、决定等政务公开内容;
3.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示等重要信息;
4.全院性的重大活动、新闻等;
5.学院举办或承办的全国性、区域性及全省范围的重大活动、重要学术交流等;
6.学院的部门或个人受到上级或全院性的表彰奖励情况;
7.学院教职工的经验交流、艺术作品等;
8.学院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学生就业创业的先进事迹等;
9.国内、国际要闻、党政要闻、区域内的重大新闻、教育部门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
第十七条:网站严禁发布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2.诋毁、抹黑英雄人物及领袖人物的;
3.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4.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党纪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五章 网站栏目编辑质量
第十八条: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各系部处室网站及相关栏目信息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对于有新闻价值的、时效性强的信息,一般要在当日发布,最迟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发布。
第十九条:各系部处室网页和专题栏目要不断创新。要求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充分展示学院形象;杜绝抄袭和敷衍应付。
第二十条:积极开展对外宣传。以网站为依托,各系部处室应配合党委宣传统战部做好与国家级、省、市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以及推荐和撰写稿件的工作。
第六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实行网站安全责任制。各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网站政治安全第一责任人,网站信息员为直接责任人。如遇人员变动须在3个工作日内报党委宣传统战部。党委宣传统战部为校园主站政治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对各系部处室二级网站内容进行监测;图文信息中心负责网站技术安全。
第二十二条:严格账号密码管理。网站信息员应使用强密码,并定期更换。严禁将账号借给他人使用或使用弱口令。因密码泄露导致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三条:建立网站应急响应机制。图文信息中心须定期检查网站链接的有效性,及时清除死链和暗链。发现网站遭受攻击、内容被篡改或出现非法言论时,应立即关闭网站、备份数据,并第一时间报党委宣传统战部。
第七章 考核与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网站内容及更新情况由党委宣传统战部牵头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网络安全及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第二十五条:学院建立网站信息更新定期检查与通报制度。党委宣传统战部牵头,根据各系部处室网页和专题栏目的形式、内容等更新及运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网站管理不到位、出现政治差错、安全事故或长期运维失责等情形,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党委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发布审批表》
中共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