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年)》有关部署和要求,根据《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年)》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提升学院关键办学能力核心目标,以评定向、以评促建、以评督改、提质增强,推动学校办学条件托底、改善、提升,促进教育教学深化改革,聚焦服务山西省“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区域战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深度融合,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服务晋中产业重大需求和转型升级需要,适配新质生产力成长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的适应性和吸引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办学能力评价领导组
组 长: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各党委委员
成 员:各教学系党总支书记、各系部处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对学院办学能力评价工作进行统一领导、顶层规划宏观布局与总体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评价工作情况;协调解决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学院评价工作情况,接受指导和监督。
领导组下设办学能力评价办公室和5个工作组
(二)办学能力评价办公室
主 任:分管教学副院长
常务副主任:教务处处长
副主任:各系部处室负责人
秘 书:教务处综合科科长
成 员:党政办、教务处科级干部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学院各系部处室开展评价相关工作:及时向学院办学评价领导小组汇报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重要事宜。
(三)5个工作组
1.办学条件监测组
组 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党政办主任
牵头部门:党政办
成员:校园管理处、图文信息中心、实验实训中心、教务处、组织人事部、计财处等6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依据办学条件监测指标,完善整理相关材料;及时向学院办学评价办公室汇报评价工作进展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撰写学校《办学条件常态监测报告》。
2.教学工作评估组
组 长:分管教学副院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牵头部门:教务处
成 员:党政综合办、宣传统战部、组织人事部、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工会、教科研与对外交流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各教学系部负责人。
主要职责:依据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及时向学院办学评价办公室汇报评价工作进展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撰写《教学工作评估自评报告》。
3.资料组(6个)
资料总审核:教务处副处长
(1)办学条件监测
负责人:党政办副主任
成 员:思政部1人、公共教学部1人
(2)专业建设
负责人: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科长
成 员:生物工程系1人、医药卫生系1人
(3)课程建设
负责人:教务处副处长A
成 员:智能制造系1人、数智财经系1人
(4)教材建设
负责人:教务处师资科科长
成 员:电子信息系1人、 体育系1人
(5)师资建设
负责人:教务处副处长B
成 员:车辆工程系1人、无人机技术系1人
(6)实习实训
负责人:实验实训中心副主任
成 员:文化艺术系1人,能源工程系1人
主要职责:依据办学能力评价关键要素评估标准,对各系部处室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及时反馈审核结果至办学条件监测组/教学工作评估组;按照指标体系编制资料册,总结学院在该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取得的成绩、差距不足及改进措施。
4.纪检监察组
组长:院纪委副书记
成员:院纪委纪检委员、各系部纪检委员
职责:负责监督整体工作进度,督促进度不达标准的各工作组及时整改。
5.后勤保障组
组长:校园管理处负责人、图文信息中心负责人
成员:资产科科长、网络科科长
职责:校园管理处协调提供办学条件监测组/ 教学工作评估组的工作场所、办公桌椅、文件柜、档案盒、打印纸、硒鼓等,图文信息中心协调提供打印机、电脑等。
三、自评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佐证材料收集整理
聚焦办学条件监测指标及专业、课程、教材、师资、实习实训等教学关键要素,对照评价标准,梳理相关佐证材料,具体任务分解情况见附件1、附件2,有关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 3-6。
佐证材料提交方式:各牵头部门根据附件1、附件2任务分解情况,汇总相关佐证材料。办学条件监测资料以“牵头部门-两级指标序号-佐证名称”命名。例如:实验实训中心-7.22(生均校内实训基地工位数)。教学工作评估资料以“牵头部门-四级指标序号-佐证名称”命名,例如:“教务处-1.1.12.1(专业教学场所)”,“教科研与对外交流中心-5.1.79.2(校外实训基地清单、合作协议及使用情况等)”,打包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jzzypjb@126.com。
完成时限:2026年3月20日前
(二)材料审核整改
佐证资料审核工作组,根据办学条件监测指标和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佐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及时将存在问题和审核结果,以问题清单形式报送至学院办学能力评价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反馈至牵头部门进行整改。
完成时限:2025年 4月20日前。
(三)形成两个报告
对照办学条件监测指标要求,客观分析学院办学条件实际情况,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形成办学条件常态监测报告。
根据教学工作评估关键要素点,总结特色经验、差距不足及改进举措形成 “专业、课程、教材、师资、实习实训”5 个子报告。子报告内容包含:教学关键要素达标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举措;字数1000-1500字。以子报告为基础形成学院教学工作评估自评报告。
完成时限:2026年5月20日前
(四)组织自评
6月中旬,邀请省内职教专家入校,现场考察,查阅资料,提出整改意见,各系部处室限时完成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院将办学能力评价工作纳入2026年工作重点,各系部处室要以“以评定向、以评促建、以评督改、提质增效”为工作原则和核心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成立学院办学能力评价领导组及工作组、评价办,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开展评价工作的宣传和解读,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充分认识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员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管理,确保质量。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自评工作方案要求,稳步推进各项任务,确保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高质量完成自评工作。 学院将参与办学能力评价工作情况纳入2026年部门考核,对参与评价工作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对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部门,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三)扎实推进,营造氛围。各系部处室要按照自评方案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扛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紧扣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资料,总结特色亮点,提出改进举措,营造良好质量评价氛围。
附件1: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监测指标
附件2:山西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分工表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2月20日